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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是公司比较常见的合同纠纷内容,如果可以正确的避免合同纠纷所带来的损失。以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注意事项由五个方面来介绍。 一、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方面 切记要核实出租人有无合法的资格,写进融资租赁合同条款的出租人一定要写其全称,并签字盖章,同时审查盖章单位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要注意审查当事人,特别是出租人的经营范围。 **注意了解承租人的资信、为人,遵纪守法程度。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代理人的,应注意审查其代理资格,以防止发生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情况。 二、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方面 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因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自愿。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以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等方式使对方作出不符合内心意思的表示而签订合同,这都是无效的。较高人民*《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六条亦规定: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一旦一方当事人发现自己在签合同时由于上述原因而导致意思表示并不真实,从而使自己在合同中的利益受到伤害时,都应及时提请*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或予以撤销,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然,合同是否无效,是否应予以撤销,其确认权并非任何人都可以行使,它只能由人民*或仲裁机构*享。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方面 在租赁物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方面 此款经常会有不填或漏填的陷阱出现。为此,应按规定严格填写租赁财产名称、国别、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总金额。每一项都要填写具体。要特别注意财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财产的标的物,否则,标的物不合格造成合同无效,易出现纠纷。租赁财产的名称要写得具体、清楚、详细。如是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租赁,一定要写清楚商标,品种、型号、规格、号码,当发生纠纷或者出租物被偷换、遗失时,能有解决纠纷的依据。对于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一定要规定或注明清楚,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条款中要求出租的数量要准确,质量**具体,如财产租赁前的实际质量;返还租赁物时**达到的质量。对某些易变旧或者易磨损的设备,要在合同中约定其磨损的标准。 四、融资租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方面 要使融资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合同的内容**合法即不得违反地区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实践中,内容违法的融资租赁合同屡见不鲜,例如,合同的标的违法,支付的币种违法等等。另外,有些当事人为规避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以融资租赁合同的形式掩盖非法融资租赁的目的,或以其他合法形式掩盖融资租赁的目的,这都是无效的。 五、融资租赁合同形式的合法性方面 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并签字,融资租赁合同即告成立,若双方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要求签订确认书的,合同自确认书签订时成立;一方要求合同须经公证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方告成立;根据较高人民*《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五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不生效。”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其附件供货合同,都**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合同不受法律保护。